桃園地院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後記

有幸參與桃園地院第一次試辦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活動,心力勞累,感覺像被剝了一層皮,不過學習到很多,也知道自己的不足。

是否要採行新制度?新制度好不好?這些輪不到我來評論。我認為無論採參審制或陪審制都很好,就算是維持現制,我也從這次的模擬法庭學到了很多。基於公會交付任務,本文從律師視角來觀察,就律師訴訟活動面提出一些個人心得。

 


[時間計畫]

七月接獲公會指示,由關維忠律師與我代表公會參與桃園地院第一次試辦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活動,大致時程為:
7/22 審前會議:由桃園地院鄭吉雄審判長介紹活動目的及流程,並選定模擬案件。
8/2 準備程序:受命法官整理檢辯雙方爭點。
8/25上午選任參審員程序:進行抽籤、選任參審員程序,並另組成影子陪審團。
8/25中午審前說明:審判長對參審員進行審前說明
8/25下午審理程序:檢辯雙方開庭陳述、證人交互詰問。
8/26上午審理程序:審判長提示卷證、詢問被告、結案辯論。
8/26下午評議程序:法官與參審員評議案件,同時間影子陪審團評議案件。宣判。


[案情摘要]

案件是由法院挑選曾經發生已判決確定真實案例:
一個父親燒炭自殺,自己沒死,但12歲的女兒死在現場。
檢方主張被告犯271故意殺人,又對未成年人犯,故加重二分之一。
辯方主張被告犯275第3項,謀為同死而得承諾殺人。

主團採參審制,由三位職業法官,加上五位素人參審員,共同評議案件。
影子團採陪審制,由12名素人組成陪審團,在延伸法庭,觀看審理過程,另為評議。
本案真實判決:一審無期、二審十二年(加自首)
模擬法庭結果:
有職業法官加入的參審制:故意殺未成年人,刑度15年。
全素人的陪審制:謀為同死而得承諾殺人,刑度3年。


[人民參與審判似乎勢在必行]

大概可以確定的是,未來不會採用只讓人民旁觀的觀審制了。

司法院希望人民能夠更深入參與司法審判,能夠讓司法得到人民信任,不過我更贊同中原大學徐偉寧教授所說,新制度的施行,其首要目標在於審判公正,因著審判公正而讓人民信任司法。

最近司法院在各法院辦理的模擬法庭,用「觀審制」與「陪審制」兩個制度來演練、觀察及評估,我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如果將來可以適當的開放資料,對於學術及實務進步都會有很大貢獻。

桃園地院舉辦的模擬法庭是全國第56場了,不過桃園地院投注大量人力與資源舉辦的模擬法庭,完全是玩真的,尤其是演員的挑選與訓練、審檢辯三方的投入,連參審員、陪審員都以為是在審理真實案件,是一次非常真實的模擬法庭。

個人感覺,參與模擬法庭的人員,無論是法官、人民或律師,都對人民參與審判抱持正面積極的態度(檢察官部分我觀察的不多,且牽涉工作負擔,我不好評論)。如果第一線的法官對此新制度的施行不反對,甚至歡迎,這趨勢值得律師們注意。

IMG_4030.jpg


[律師視角]

<團隊作業的重要>

如果採行人民參與審判,法庭活動必然變多,我想過,這個案件如果由我一人來做,以我的能力,一定手忙腳亂,全面混亂。

接案之初,我就與關維忠大律師做好分工,就開庭陳述、證人詰問、被告詢問、結案辯論、量刑辯論等分配工作,甚至在表達形式上,我們也說好,我採理性中帶感性,關律師採感性中帶理性,分工互補。

<機動作業>

這跟分工也有關連,我負責電腦簡報工作。如果開庭前把所有簡報做好,一定會與法庭流動的訴訟過程有落差,但如果等每天開完庭再檢討製作,絕對會來不及到累死。更可怕的是,檢察官還會偷藏絕招,在辯論時拿出來用,讓辯方措手不及,若未能及時調整簡報,出糗只是剛好而已。

我的作法是,在法庭上開著電腦:
關律師在對證人交互詰問時,我就把證人說的重點編入簡報。
檢察官與關律師在對個別證據發表意見時,我就把該證據截圖,加上對我方有利的註解,編入簡報。
檢察官辯論時提出新的攻擊論證,我趕緊調整簡報內容。

要能這樣機動作業,依我的淺薄能力,沒有團隊分工,做不到。

<電腦簡報>

很多律師不喜歡做電腦簡報,不過,當法官在對參審員做審前說明時用簡報,檢察官也做了上百頁的簡報來開庭陳述、結案辯論與量刑辯論時,律師還要繼續漠視嗎?

我對這一次模擬法庭的簡報形式,想了很久,最後決定用最簡單、樸素的風格,因為這是一件命案,是一件人倫悲劇,不適合把簡報弄得太花俏。

簡報非常適合用來重點提示證物與待證事項。以往我們在法庭,請法官提示某項證物,再用口頭說明此證物語帶正事實的關連性,現在除了口頭外,直接用視覺化表達出此項證物的重點,可讓法官與參審員的印象加深甚多。

口頭演講是一回事,演講搭配簡報講解是另一回事。法庭簡報跟一般簡報有些相同之處,個人認為特別要花時間準備的是「開場白」與「轉場陳述」,這兩個部分如果弄順暢了,其他的法律專業或證據講解就順了。

<面對法官與素人>

我跟大部分律師一樣,原來認為自己在法庭上講話都駕輕就熟,反正法官通常都不太聽我們講話,不過法官與素人畢竟不同,律師面對經驗豐富的法官,不能出什麼怪招;對法律不是這麼熟悉素人而言,講太多法律理論聽不懂,太濫情會被認為嘩眾取寵。

同時面對職業法官與來自不同領域的素人,要讓他們同時接受一定的法律觀點,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千萬不要以為光打動素人參審員就夠了,太過頭的演出會有反效果的。

<迫在眉睫的學習>

面對人民參與審判,第一關就是要選任參審員,這裡牽涉到的學問太多,例如:心裡學、輔導學、諮商技巧、肢體語言、談判學…等等,這次模擬法庭,對我最大的失敗就是沒有把某一位極度主觀,只願意用自己的生活經驗看全世界的參審員排除。對於選任參審員,個人建議先不要想光找有利己方的,選任能公平審判的參審員,才是正道。

演講與簡報技巧在未來的法庭活動更重要了,不是要耍口才或是辯論比賽,而是能最有效的表達己方觀點,讓法官與所有參審員聽進去,把我們給的觀點帶到評議室。


人們常常以自己的生活經驗去看世界,結果只是讓自己的生活經驗更狹窄。如果願意放開自己的心胸,改變一下看事情的角度,世界會更不同。

人民參與審判,會讓台灣司法不同,也會讓律師的工作與思考更不同。


2 則迴響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